又遭控股股東資金占用 孚日股份投資者如何索賠?

1月23日,孚日股份(002083)發布關于首次實施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公告。25日,公司股價報收4.09元/股,漲幅0.99%。
公告顯示,孚日股份于2021年1月22日首次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實施了回購股份,回購股份數量為586.4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65%,成交最高價為4.06元/股,最低價為3.92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約為2340.50萬元。公司表示,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曝出控股股東違規占用公司資金事項。受此影響,公司股票第二日跌幅達9.79%。
1月19日晚,孚日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購買的部分定向融資工具、信托計劃、委托貸款及應收賬款收益權等理財產品的最終資金使用方為實際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相關金額合計13.998億元。該等理財產品在2020年9月15日高密華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榮實業”)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及高密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后,仍在存續期且尚未償還,事實上構成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被動占用公司的資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資金占用余額為10.998億元。華榮實業承諾,預計在2021年3月31日前分批將上述資金全部歸還。如果上述占用資金不能按期償還,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開信息顯示,華榮實業于2020年9月17日以12.75億元的價格收購了孚日股份18.72%的股份,成為公司新控股股東。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綜合現有信息判斷,孚日股份等作為法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嚴格遵照相關法規及時履行重大事項信披義務,對上述資金占用等情況公開披露時點嚴重滯后,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符合一定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提起訴訟索賠。
根據新《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21年1月19日晚仍持有孚日股份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實際上,這并非孚日股份控股股東首次違規占用資金。
2020年10月,深交所對孚日股份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決定指出,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間,公司原控股股東孚日控股及其關聯方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孚日股份資金的情形,累計占用資金金額為31.9億元。此外,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間,孚日股份為孚日控股及其子公司違規擔保,擔保金額合計4.46億元。目前相關占用資金已歸還,相關擔保責任已解除。
記者徐海峰 實習記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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