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紅箭投資者索賠案訴訟時效不足十個月

中兵紅箭(000519)昨日發布了關于訴訟有關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中兵紅箭分別于2021年1月15日和1月18 日,收到委托代理律師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轉來的長沙中院送達的47份民事判決書,長沙中院一審判決公司應賠償該47名投資者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等共計93.57萬元。
中兵紅箭表示將根據本次長沙中院對上述47宗案件的一審判決情況計提預計負債93.57萬元。上述判決尚處于上訴期內,尚未發生效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數或期后利潤數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截至上述公告日,已有13宗訴訟案件發生法律效力,合計應賠付金額85.63萬元,相關賠付手續正在辦理中。
根據法院判決情況,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含當天)期間買入中兵紅箭(000519),并在2017年8月2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維權易”(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中兵紅箭虛假陳述案屆滿日為2021年11月5日,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已不足10個月。
中兵紅箭索賠案要追溯到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湖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中兵紅箭子公司中南鉆石虛增收入,導致中兵紅箭2015年度虛增營業收入1864.79萬元,虛增利潤1586.46萬元;中南鉆石未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導致中兵紅箭2014年、2015年分別虛增利潤93.7萬元、1144.43萬元,2016年虛減利潤555.99萬元。因此,中兵紅箭及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證監會警告并處以罰款。由此,引發眾多投資者依法起訴索賠。
截至2020年11月,長沙中院共開庭審理中兵紅箭所涉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465宗,原告訴請索賠金額合計5468.74萬元。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長沙中院關于上述465宗件案件的判決書。
中兵紅箭在1月7日發布的關于投資者訴其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的最新進展公告中表示,公司已按照此前長沙中院一審判決的122宗案件情況,計提預計負債992.43萬元。
對此,劉鵬律師表示,雖然目前該部分案件二審還未收到判決消息,但根據以往類似索賠案件經驗,二審改判可能性不大;且中兵紅箭按照一審判決全額計提負債金額,也表明公司或已做好賠償投資者損失的準備。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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