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紅箭投資者索賠案一審再勝訴 訴訟時效不足十個月

中兵紅箭(000519)因虛假陳述遭投資者索賠一事頗受市場關注。近日,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收到長沙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其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中兵紅箭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糾紛案獲得一審勝訴判決。
根據判決書顯示,長沙中院100%支持了投資者的訴訟請求,判決中兵紅箭賠付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共計31056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576.40元。
中兵紅箭索賠案要追溯到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湖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中兵紅箭子公司中南鉆石虛增收入,導致中兵紅箭2015年度虛增營業收入1864.79萬元,虛增利潤1586.46萬元;中南鉆石未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導致中兵紅箭2014年、2015年分別虛增利潤93.7萬元、1144.43萬元,2016年虛減利潤555.99萬元。因此,中兵紅箭及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證監會警告并處以罰款。
根據法院判決情況,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間買入中兵紅箭,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值得注意的是,中兵紅箭虛假陳述案屆滿日為2021年11月1日,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已不足10個月。
1月8日、9日,中兵紅箭發布訴訟公告稱,公司與兩名被上訴人自愿達成調解并簽署民事調解協議,應付調解金共計4.63萬元;公司對38人所涉案件向湖南高院提出撤回上訴申請,公司將按照長沙中院于2019年作出的一審判決情況給予上述38名原告賠付。目前公司收到湖南高院準許撤回上訴民事裁定書13份,合計應賠付金額85.63萬元,應支付一審訴訟費1.65萬元。
截至2020年11月,長沙中院共開庭審理所涉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465宗,原告訴請索賠金額合計5468.74萬元。
中兵紅箭表示,前期公司根據長沙中院已作出一審判決的122宗案件情況,已于2019年度計提預計負債992.43萬元。公司將根據前述已取得湖南高院裁定情況對預計負債金額進行調整,不會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此外,對于湖南高院已開庭審理的75宗案件和長沙中院已開庭審理的465宗案件,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賠付比例和金額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后續判決情況,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賬務處理。
記者 徐海峰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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