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信披違規零容忍 ST撫鋼、濟南高新、風華高科各領民事判決書
1月4日,ST撫鋼(600399)、濟南高新(600807)及風華高科(000636)三家公司分別發布公告,對其虛假陳述案件的進展情況做出了說明。
具體來看,ST撫鋼(600399)公告顯示,公司收到沈陽中院發來的322份《民事判決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根據《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已對322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合計賠償金額為993.97萬元。
根據一審判決,代理ST撫鋼投資者維權的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凡是2011年04月1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撫鋼,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該案件訴訟時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
另外,濟南高新(600807,原“天業股份”)同日發布公告稱,收到濟南中院《民事判決書》,濟南中院對曾丹等217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公司等賠償曾丹等 217 名投資者實際損失合計約為2728.95萬元。
在此之前,濟南中院對鄭成標、胡安凡、周小源等3人訴濟南高新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公司賠償鄭成標等3人實際損失合計約為14.36萬元,鄭成標等3人及公司均提起上訴。近日,公司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對上述3起案件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劉鵬律師介紹,按照法院的裁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含當天)期間買入濟南高新(600807),且于2018年5月3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投資者訴濟南高新證券虛假陳述案此前也已經有過一審判決和生效判決。劉鵬律師表示,參照過往案例,在已有投資者索賠訴訟生效判決的情況下,后期法院審理該系列案件的速度可能會加快,如果促成調解,法院可能會參照前期案例作出判決,參與索賠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獲得賠償。
此外,廣州中院對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18日公開審理的投資者訴風華高科(000636)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公司于近日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
根據《民事判決書》顯示,廣州中院認為,被告風華高科在本案中構成對重大事件的虛假陳述,原告的損失與被告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系。被告風華高科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恒澤(深圳)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吳淑玲等6名投資者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合計金額約為1587.95萬元。
風華高科對上述判決不服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劉鵬律師認為,雖然由于公司提起上訴,致此案一審判決暫未生效,但法院的判決結果對后續案件具有積極指引意義。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風華高科,并在2018年8月8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據專業辦理證券索賠訴訟案件的劉鵬律師介紹,監管部門對證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去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被查,投資者如符合索賠條件,切勿錯過索賠時機。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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