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新增3種領取情形
據新華社8月19日消息 人社部等5部門對外發布 《關于領取個人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自9月1日起開始實施。通知規定,新增3種個人養老金領取情形: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之日前2年內領取失業保險金累計達到12個月;正在領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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