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
據新華社消息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
《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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