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印發《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
本報綜合消息 10月1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聯合印發《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辦法提出,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對取用地下水從高確定稅額。同一類型取用水,地下水稅額應當高于地表水。工業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用水定額先進值的納稅人,減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資源稅。水資源稅收入全部歸屬地方,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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