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調降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
本報綜合消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新 “國九條”),進一步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下稱“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范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及分配管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提升證券公司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證監會制定發布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下稱 《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前期,證監會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場各方總體贊同《規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并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經認真研究,證監會吸收采納了部分意見建議,并做了修改完善。
《規定》共十九條,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一是調降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強化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相關合規內控要求;四是明確基金管理人層面交易傭金信息披露內容和要求。
其中,新規將加強公募傭金分配行業監管,交易傭金分配比例的上限從30%調降至15%,防范利益輸送。此外,強化內部制度約束和外部監督制約,明確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在傭金支付方面相關禁止性行為和基金托管人的監管職責,同時優化完善信息披露內容和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定期披露交易傭金費率水平,年度匯總支出及分配明細,強化市場監管。
《規定》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優化基金證券交易傭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資者交易成本,有利于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進一步端正經營理念,專注提升投資者長期收益,提供更加優質的交易、研究和投資服務,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發展生態。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各證監局、行業協會做好新規解讀、培訓和實施工作,并組織行業機構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傭金費率調整。
同時,為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優化資源配置,更大力度支持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證監會提出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關、完善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深入推進發行監管轉型、優化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環境、統籌發揮各板塊功能定位、扎實推進北交所高質量發展、加大科技型企業再融資支持力度、推動科技型企業高效實施并購重組、加強債券市場對科技創新的精準支持、引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培育規范科技型企業的功能、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持續完善交易機制、督促證券公司提升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優化科技型企業服務機制、壓實各方責任等十六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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