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國有商業保險公司不得違規開展股票等投資
本報綜合消息 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引導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加強國有商業保險公司長周期考核的通知,國有商業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合規開展各類投資,遵守監管要求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等相關規定,匹配自身投資管理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相關資質。償付能力等監管指標不達標的高風險國有商業保險公司,不得違規開展股票等投資。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要堅持審慎、安全、增值的原則,根據保險資金長期屬性,平衡好投資收益和風險,優化資產配置,合理確定投資標的、投資規模、期限結構和流動性安排。保險資金要投向風險可控、收益穩健、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的資產,不得用于收益不穩健、價格波動大、現金流不穩定的高風險投資。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要制定專門的投資管理制度,建立透明規范的投資決策程序。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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