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強化對高頻交易的差異化監管安排
本報綜合消息 9月1日,為落實 《證券法》有關規定,推動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證監會指導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制定發布了《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這是證監會順應市場呼聲,深化關鍵領域制度創新的一項舉措,標志著我國股票市場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相應的監管安排。
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證券交易所抓好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的落地實施,持續抓好相關監管安排等基礎性制度建設,豐富完善程序化交易制度規則體系,完善證監會與各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的監管協作安排,進一步壓實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責以及證券公司的客戶管理職責,強化對高頻交易的差異化監管安排。證監會將督促證券交易所確保市場各參與主體嚴格遵守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監管安排,切實維護良性健康的市場秩序和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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