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 生產(進口)環節稅率36%、批發環節稅率11%
10月2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煙子目。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納稅人出口電子煙,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將電子煙增列至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并照章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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