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規范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
本報綜合消息 1月14日,為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監管,規范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行為,防范利益輸送風險,銀保監會起草了 《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近期將配發實施通知,明確過渡期安排。
《辦法》包括:一是統籌規范監管。二是明確總體原則。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維護公司經營獨立性,提高市場競爭力,控制關聯交易的數量和規模,重點防范向股東及其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風險,避免多層嵌套等復雜安排。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四是明確管理責任。壓實機構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的主體責任,建立層層問責機制,強化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職能,在管理層面設立跨部門的關聯交易管理辦公室,明確牽頭部門、設置專崗,落實關聯方識別和關聯交易日常管理工作。五是豐富監管措施。明確對機構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處理措施,對公司治理監管評估結果為E級的銀行保險機構,不得開展授信類、資金運用類、以資金為基礎的關聯交易。對違規人員可以采取行業通報、責令機構予以問責等措施。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發布實施,是銀保監會進一步健全銀行業保險業關聯交易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強化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推動關聯交易亂象整治、防范利益輸送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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