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用地性質和用途不得擅自改變
本報綜合消息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地方政府要組織編制綠化相關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疊加至同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合理確定規劃范圍、綠化目標任務;城市綠化規劃要滿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強對綠化相關規劃實施的檢查和督促落實,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綠化用地面積、性質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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