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應繳民航發展基金標準將再降20%
據財政部3月24日消息,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營商環境,財政部發布關于取消港口建設費和調整民航發展基金有關政策的公告。公告顯示,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設費。以前年度欠繳的港口建設費,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征收及時清算,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自2021年4月1日起,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征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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