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完善金融機構債委會制度
本報綜合消息 銀保監會昨日會同發改委、央行、證監會制定了《關于印發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工作規程的通知》。《工作規程》明確對債務規模較大、存在困難的非金融債務企業,3家以上持有債權(含貸款、債券等)、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持有債權、依法作為債券受托管理人的銀行保險機構和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等可以發起成立債委會。
明確打擊逃廢金融債務的要求。支持金融機構聯合打擊逃廢金融債務,充分發揮行業自律與失信懲戒機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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