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個設施領域可申報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12月1日消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等要求,更好發揮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下稱“基礎設施REITs”)盤活存量資產、促進投資良性循環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基礎設施REITs發行范圍作了進一步拓展,形成了《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 (REITs)項目行業范圍清單(2025年版)》(下稱《清單》)。
《清單》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項目應嚴格按照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發改投資〔2024〕1014號)等常態化推薦發行階段有關政策要求進行申報。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堅持“優中選優”,嚴格把關項目質量,強化風險意識,高質量做好項目申報工作。
有15個領域被納入 《清單》范圍,其中,交通基礎設施方面,包括收費公路、鐵路、機場等;能源基礎設施領域包括風電、太陽能發電、水力發電、天然氣發電、生物質發電、核電等清潔能源等項目。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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