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壽江蘇分公司提醒您:了解“三適當”原則,遠離投保陷阱
在保險行業中,銷售人員應當嚴格遵循“三適當”原則,即選擇適當的產品、適當的銷售人員以及適當的銷售行為,以確保每一位客戶都能購買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然而,仍有一些銷售人員未能嚴格遵守這一原則,導致客戶權益受損的情況發生。值此“3·1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活動之際,平安人壽江蘇分公司希望通過一個真實案例,提醒大家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如何避免此類陷阱。
王女士是一位普通上班族,收入較為穩定,但家庭儲蓄有限。一日,她接到某保險公司銷售人員的電話,銷售人員向她推銷一款“高息理財保險”產品,聲稱該產品收益遠高于銀行存款,是目前保險行業中收益最好的產品。王女士被“高收益”吸引,但因資金不足,電銷人員建議她利用之前購買的終身壽險進行保單貸款,以購買這款“高息”產品,但在電話溝通中沒有如實告知“保單貸款存在利息”這一可能影響王女士決策的風險。王女士未深入了解產品詳情和相關風險,按照電銷人員的建議辦理了保單貸款,并購買了該保險產品。然而,當她再次撥打該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咨詢時,客服明確告知該產品為萬能險,萬能賬戶收益是不確定的。此時,王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誤導,后悔不已。
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銷售人員在推銷過程中違反了“三適當”原則。首先,違反“適當的產品”原則:銷售人員未充分了解王女士的實際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就推薦了一款復雜且收益不確定的萬能險產品,未考慮她更適合穩健型的保險產品。其次,違反“適當的人”原則:銷售人員未對王女士的財務狀況和保險知識水平進行評估,盲目推銷產品,并誘導其通過保單貸款來購買,增加了客戶的財務風險。最后,違反“適當的銷售行為”原則:銷售人員在推銷過程中隱瞞了產品收益不確定的事實,夸大收益,僅與銀行存款利率進行簡單對比,誤導消費者。
作為保險公司,平安人壽始終倡導銷售人員嚴格遵守“三適當”原則,確保每一位客戶都能購買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平安人壽提醒所有客戶,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務必深入了解產品信息,不要輕信銷售人員的片面之詞,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評估自身需求和財務狀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選擇保險產品,避免盲目跟風;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險產品,避免因銷售人員的違規操作而損害自身權益。通過遵循這些原則和注意事項,消費者可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陷入投保陷阱,從而享受保險產品帶來的保障與安心。(田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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