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罰單金額為370萬元 8家金融機構各領百萬元罰單
二季度以來,在金融監管機構改革的落地推進下,金融行業的嚴監管絲毫沒有放松。《大眾證券報》記者據Wind資訊統計發現,繼一季度3185張罰單,合計9.8億元的罰沒金額之后,二季度以來,金融機構被開出的罰單已有290張,罰沒金額共計5839.42萬元 (截至2023年4月21日)。從處罰原因來看,大多集中在涉嫌違反法律法規、未依法履行職責、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違規經營等方面。其中,以國銀金融租賃為首,共計有8家金融機構分別被開出了百萬元以上的罰單。
國銀金租領370萬元罰單
4月17日,深圳銀保監局發布了對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7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案由為“租賃業務‘三查’不到位且租賃資金流向禁止性領域、資本充足率計算不審慎、以不宜變現所有權存在瑕疵的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以在建工程作為租賃物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開展船舶租賃業務不符合監管規定的業務經營形式”共5條“罪狀”,同時,深圳銀保監局還對公司相關責任人吳榮樣、田忠華、徐珊珊、于超、莫燕鋒等給予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據悉,作為內地唯一一家港股上市金融租賃公司,該筆罰單金額刷新了近兩年業內單次被罰金額的新紀錄。公開信息顯示,國銀金租成立于1984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是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64.4%。2016年,國銀金租在港交所上市,目前最新總市值為139億港元。
近半數因“未依法履行職責”被罰
記者統計發現,金融機構因“未依法履行職責”受到處罰的占比最高,290張罰單中有136張的處罰原因為“未依法履行職責”。具體來看,包括 “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管理不到位”、“貸款 ‘三查’不盡職”、“貸款分類不準確”等。
除了國銀金租之外,不少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均因此被罰,也不乏工中建等國有行的下轄分支機構。其中,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造成14筆貸款形成不良”被處罰款280萬元,這也是二季度以來銀行機構收到的最大金額罰單。據嘉興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時任禾城農商銀行油車港支行客戶經理姜永青是上述14筆貸款的調查人員,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時任禾城農商銀行油車港支行行長陸新華、禾城農商銀行分管副行長陸衛良負責管理上述業務,負有管理責任。”因此,上述人等也分別被予以了行業禁入、警告、罰款等處罰。
保險機構領49張罰單
記者統計還發現,290張罰單中有49張罰單開給了保險機構,其中,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江中心支公司因“提供/編制虛假資料”被泉州銀保監分局罰款73萬元,罰款金額在保險機構中最高,具體違法行為有:虛列費用、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和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是不少保險公司被罰的共同原因。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市分公司、中融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和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均因“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分別被罰款35萬元-70萬元不等。
此外,也有不少保險機構因“違法經營”、“涉嫌違反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招投標管理規定”等受到監管機構的處罰。
記者 趙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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