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江蘇開展“學法用法護小家·防非處非靠大家” 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有關要求,做好保險公司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活動的通知》和《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辦公室關于2021年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活動的補充通知》的相關要求,友邦江蘇于2021年5月啟動了2021年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2021年宣傳月主題為“學法用法護小家·防非處非靠大家”。
友邦江蘇對本次活動高度重視,成立以分公司總經理為組長、分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業務區部負責人為組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友邦江蘇面向江蘇分公司下轄的全體內外勤以及廣大保險消費者和社會公眾,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等自媒體平臺、客服電話自動語音播報、公司APP首頁系統界面、以及向所有有效保單投保人發送短信等方式進行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以友邦江蘇各下轄機構營業網點為依托,采用保險銷售人員早會宣導,職場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視頻短片,在職場張貼海報、擺放展架、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方式,擴大活動宣傳覆蓋面,進行《條例》普法宣傳和防范非法集資知識宣傳,為消除社會金融風險隱患、營造和諧穩定的環境創造良好的氛圍。友邦江蘇還通過企業微信號發布《條例》知識宣傳圖,并采用有獎競答活動形式吸引廣大內外勤參與《條例》知識的學習,增加《條例》學習的主動性和趣味性,堅決防止內外勤參與非法集資。
對于如何鑒別非法集資活動,友邦江蘇表示,非法集資活動具備“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三個特征要件,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常見表現形式包括: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臺、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等。非法集資常見手段包括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以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誘騙等。
一直以來,友邦江蘇不僅關注自身業務品質管理,也始終致力于從客戶角度出發,為他們的健康生活保駕護航。本次友邦江蘇積極大力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旨在對社會公眾、公司保險從業人員廣泛宣傳《條例》和防范非法集資相關知識,提高防范風險意識,遠離非法集資活動,同時,更是友邦江蘇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未來,友邦江蘇還將繼續為降低保險消費者金融風險,推動行業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吳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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