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四五”末將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
本報訊 近日,《南京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辦法》(簡稱 《辦法》)正式發布,將于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到“十四五”末,南京市將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間),發放租賃補貼25萬人,惠及不少于50萬戶家庭和個人。
相比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門檻被大大放寬。《辦法》規定,保障性租賃住房實物供應對象為項目所在區無房的居民,重點供應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項目所在區無房是指本人及配偶在項目所在區名下無房。符合標準的市民可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渠道申請。
據了解,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主要通過新建、改建和存量盤活三種方式籌集。新建主要是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等依法取得的自有土地和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改建主要是利用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設。存量盤活主要是將符合條件的存量住房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和管理。
新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應當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以30-60平方米為主。改建項目應當以整棟、整單元、整層(應具備獨立交通空間)為基本改建單位,原則上不得少于50套(間)且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辦法》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應充分考慮城市基礎設施和交通出行條件、周邊產業布局、人口發展趨勢和區域存量住房狀況,合理選址布局,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促進職住平衡。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方面,《辦法》規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權或者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委托有關機構按年度或者適時公布保障性租賃住房周邊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化租賃住房評估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優惠租金標準按不高于評估租金的九折確定,租金年度漲幅不得超過5%。
肖新
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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