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反內卷”中挖掘結構性機會
2025年以來,“反內卷”政策密集出臺。中央財經委會議強調“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求是》雜志刊文《深刻認識和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門亦多次發聲。與2015年供給側改革不同,本輪政策更聚焦于中高端制造業,尤其是光伏、鋰電、汽車等戰略新興產業。
“從‘自律’到‘行政干預’,行業‘反內卷’逐步升級。”上海一券商分析師9日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從光伏到新能源車,從鋼鐵到儲能,政策引導下的行業出清與技術升級,正被市場視為新一輪投資主線?!?/p>
“反內卷”政策路徑漸明
6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在破除“內卷式”競爭中實現高質量發展》,其中提到,面對市場供需失衡,國內十大光伏玻璃廠商決定集體減產30%。6月30日,上海有色網報道稱,部分玻璃企業原定減產規模僅有10%左右,但此規模尚不能解決供需之間的矛盾,故頭部企業計劃增大減產量,預計使本輪減產規模達到30%;預估7月玻璃供應量將減少至45GW左右。
值得關注的是,6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對該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在大型企業等經營者濫用自身優勢地位擾亂公平競爭秩序方面,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修改為:“大型企業等經營者不得濫用自身資金、技術、交易渠道、行業影響力等方面的優勢地位,要求中小企業接受明顯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同時,將行政處罰機關的層級提高至“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監督檢查部門”。
在投資機會方面,天風證券分析師吳開達表示,“反內卷”行情如果發展順利,可能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政策催化下的預期(幅度可能較?。坏诙A段,定價資源品價格上漲;第三階段,定價資源品高價橫住的時間。目前,投資者或預期類似2016年至2017年供給側改革帶來的資源股行情,但是目前行情尚在預期階段,后續仍需觀察政策落地和產能出清情況,如果沒有真實的出清,行情可能不會有后續兩個階段。
吳開達進一步分析,這次“反內卷”不一樣的地方主要有兩點:一是本次“反內卷”行情主要目標不是鋼鐵、煤炭,而是有民企參與,關系地方就業、稅收的制造業(例如光伏、汽車)。雖然第一波行情會因為學習效應預期發酵,但后續如果希望類似2016年至2017年的煤炭指數展開第二波、第三波較大的超額行情,那么,政策落地情況需要驗證,產業供需格局需要看到實質的好轉,如果沒有,可能只有短暫的第一波預期驅動行情。二是資本市場有很強的學習效應,有了2016年至2017年的供給側改革行情、2020年至2024年煤炭板塊“碳中和”行情的經驗,市場可能不會簡單按上述行情演繹。
“反內卷”行情持續時間或有限
從近段時間政策涉及的“內卷式”競爭行業來看,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非金屬礦物質品、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專用設備、電氣機械和器材、通用設備、汽車、醫藥或存在“內卷式”競爭問題,券商預計接下來“反內卷”或將針對這些重點行業展開。
整體來看,擴內需政策空間有所收窄。在此背景下,若“反內卷”持續推動需要關注地方財政、穩增長、穩就業等方面問題,后續仍需跟蹤觀察“反內卷”政策實際落地情況。
中郵證券分析師袁野表示:“通過跟蹤煤炭、光伏行業相關產品價格,目前市場已經反映了相關行業‘反內卷’政策預期,相關行業產品價格已經率先修復,如焦煤、螺紋鋼、多晶硅等。若后續政策符合預期,相關行業加速產能出清,市場或真正定價供給側出清,產能無法恢復,煤炭、光伏、汽車等行業產品會高位運行的時間,仍存在投資機會;若后續政策不及預期,謹防搶跑行業的價格回調風險?!?/p>
那么,如何看待“反內卷”行情的持續性?
華安證券分析師鄭小霞認為,這是個短期的主題機會,空間和持續時間都將有限。本次“反內卷”不能簡單等同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政策背景、行業范圍、政策目標、舉措及時間持續性上均存在巨大差異。這決定了治理效果顯現可能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于需要景氣度快速改善而提供行情實際支撐的相關板塊而言,僅能體現出短期催化效果,但難有基本面支撐。
不過,也有券商認為,“反內卷”政策為資本市場提供了明確的產業升級方向,但投資邏輯需從“周期博弈”轉向“價值重估”。建議優先布局技術領先、具備全球競爭力的龍頭,同時警惕政策執行偏差帶來的估值波動。記者 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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