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下行疊加財務造假余波 宏達新材面臨“戴帽”風險

在行業下行和此前財務造假面臨賠償的雙重壓力下,宏達新材(002211)2024年財報面臨被審計機構“非標”的局面,公司股票或將在年報披露后被“戴帽”。消息一出,公司股價21日應聲“一字”跌停。
財報即將被“非標”
21日,宏達新材披露公告稱,公司在與審計機構利安達所溝通年報審計工作進展時,審計師認為公司2024年財報將被出具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審計意見。如公司2024年財報被“非標”,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股票將在年報披露當日停牌一天,復牌之日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深交所披露的預約信息,宏達新材將于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報。
宏達新材主要從事有機硅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高溫硅橡膠,包括生膠、混煉膠、液體膠等。業績預告顯示,繼2023年業績陷入虧損后,2024年,宏達新材虧損幅度再次擴大,預計虧損3000萬元至4500萬元;扣非凈利潤虧損1500萬元至2700萬元,虧損幅度較2023年有所收窄。
公司表示,由于硅橡膠行業供需格局未明顯改善,雖然公司努力經營,實現扣非凈利潤同比減虧,但仍處于虧損狀態。此外,報告期內,公司對投資者訴訟案件相關負債進行計提也對業績造成了重大影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收到164份投資者訴訟起訴材料,涉訴金額1918.62萬元。
股價21日“一字”跌停
2022年7月,因涉嫌信披違規,宏達新材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3年4月,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報虛增收入、利潤,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等多項信披違規行為,證監會決定:責令宏達新材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0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隋田力給予警告,并處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楊鑫給予警告,并處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樂美彧給予警告,并處50萬元罰款。
處罰落地后,眾多因公司虛假陳述的行為而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宏達新材進行賠償。截至3月1日,公司累計收到182份起訴材料,涉訴金額1987.04萬元。
公司近些年來的違規并不止前述財務造假。2024年6月13日,公司公告稱,經鎮江市中院審結,江蘇偉倫因犯虛開發票罪,被判處罰金三十萬元,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數罪并罰共被執行罰金一百八十萬元。
21日,在披露了財報將被“非標”,股票或被“戴帽”的公告后,宏達新材應聲跌停,收盤報收3.06元/股。Wind數據顯示,截至收盤,跌停板上的封單超過5000萬元。
違規余波未消減
公司此前財務造假引發的訴訟賠償仍在增加,對業績的重大影響何時能消除?行業下行的背景下,公司業績持續虧損,是否考慮通過重組等措施改善業績?公司股價已跌至3元/股左右,是否將采取措施穩定股價?帶著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記者21日多次致電宏達新材,但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敬國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江蘇偉倫的犯罪行為發生在2024年6月,距今未滿三年。因此,如果宏達新材在2027年6月之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且該重組涉及控制權變更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所述的重大資產重組情形,那么可能會因實控人的處罰而不滿足要求。”
此外,趙敬國表示:“江蘇偉倫的刑事處罰雖未直接禁止重組,但其遭到的處罰屬于刑事處罰,且涉及虛開發票罪和單位行賄罪,這些行為屬于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可能會對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和投資者信心產生負面影響,進而影響重組的推進。如果重組方案能夠有效消除實控人犯罪行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響對相關行為人追究責任,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減輕對重組的負面影響。”記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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