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妥恢復科創板第五套標準適用 政策助力硬科技企業加速對接資本市場
3月11日,中國證監會黨委召開擴大會議。會議指出,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發行上市,穩妥恢復科創板第五套標準適用,盡快推出具有示范意義的典型案例,更好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這是繼2月1日吳清主席在《求是》雜志刊發《奮力開創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一文,明確提出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發行上市之后,又一次重要表態。
第五套標準曾現實質性暫停
科創板自2019年設立以來,第五套上市標準(允許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且市場認可度高的企業,在無盈利情況下以預計市值40億元門檻上市)一直是未盈利硬科技企業登陸資本市場的重要路徑。
第五套上市標準作為科創板制度創新亮點被推出,早期吸引了多家生物醫藥產業公司的使用。根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14日共計有39家企業選擇使用第五套標準申報上市。其中,20家創新型生物醫藥企業采用第五套標準先后上市。
值得關注的是,這20家公司都是在2022年7月之前被受理的。2023年6月20日智翔金泰上市后,采用科創板第五套標準申報的未盈利企業的IPO進程進入實質性暫停。特別是監管對“關鍵核心技術”的認定更嚴格,要求企業提供國家級科研背書或產業鏈驗證;同時,強化問詢,聚焦技術商業化路徑和持續經營能力。
Wind數據進一步統計顯示,錦江電子、艾柯醫療、愛科百發、鍵嘉醫療、捍宇醫療的IPO申報均在2023年被受理,但最終都撤回材料。其中,除了錦江電子1家公司屬于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其他公司均為生物產業;2024年更未有企業被受理。
2025年1月3日,證監會發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授權證券交易所制定分類配售的具體要求。上交所同步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證券業協會發布《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白名單”管理指引(試行)》。
本次征求意見稿主要聚焦于優化科創板未盈利企業新股發行網下配售及限售安排,比如新增未盈利企業可以采用約定限售方式,并從報價、信息披露和配售比例等方面完善相應規定。這是對2024年6月“科創板八條”中關于“在科創板試點對未盈利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比例更高、鎖定期限更長的網下投資機構,相應提高其配售比例”的具體落實。
三大方向亟待持續改革
此次,未盈利科技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再次拉開序幕,與之前的未盈利企業上市有著不同之處。一方面強調要“穩妥恢復科創板第五套標準適用”,另一方面突出的是“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發行上市”。
“從這次證監會黨委擴大會議的安排來看,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發行上市的相關措施很快就會出臺并付諸實施,而要切實做好‘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發行上市’這項工作,有這樣幾個問題是需要加以明確的。”知名財經評論人士皮海洲認為。
一是對“優質科技企業”的標準要加以明確。尋求科創板上市,需要滿足“科創屬性”的要求,但滿足“科創屬性”要求的企業并不就是“優質科技企業”,尤其是按第五套標準IPO的未盈利企業,其“科創屬性”僅限于科研開發這一塊,與真正的“優質科技企業”的要求相距甚遠。所以,要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發行上市,首先就要明確“優質科技企業”的標準,不能讓一些并不優質的科技企業,打著“優質科技企業”的幌子混上科創板。
二是進一步完善第五套上市標準,讓科創板告別“三無公司”上市。作為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來說,可以在上市之時沒有盈利,但一定要有主打的產品、有一定的營業收入,比如主營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并且上市后需要有明確的盈利時間表。作為“優質科技企業”應該有足夠的實力來滿足這樣的要求。
三是完善未盈利企業的減持制度,規定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上市后,在公司沒有實現盈利之前,甚至在公司未彌補虧損沒有完全彌補之前,未盈利企業原始股東所持有的股份,也即IPO首發前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全部不能減持。股票市場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企業上市,為的是支持這些科技企業的發展,而不是支持這些企業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的“一夜暴富”,因此,對未盈利企業股東的減持行為,更要從嚴控制。記者 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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