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涉嫌重大財務造假遭調查 大華所為問題財報“連開綠燈” 或難辭其咎
2月28日,證監會通報東方集團(600811)涉嫌信披違規一案的調查進展,公司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披露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而隨著上述案情披露,連續擔任東方集團多年審計機構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大華所”)或將面臨是否勤勉盡責的拷問。
“爆雷”后被查出重大財務造假
在2021年、2022年、2023年業績分別虧損17.19億元、9.96億元、15.57億元后,2024年6月19日,東方集團正式“爆雷”——存款出現大額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的存款和貸款余額分別為16.4億元、6.66億元。此后,公司大股東西藏東方潤瀾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部分股份被中信證券強制平倉,被動減持股份2306.0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3%。
這一系列的問題立刻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2024年6月21日,證監會向東方集團下發《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經過8個月的調查,2025年2月28日,證監會通報東方集團財務造假案階段性調查進展情況,現已初步查明,東方集團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該案目前正在調查過程中,證監會將盡快查明違法事實,依法嚴肅處理。
盡管東方集團在公告中稱:“目前,公司經營活動和業務正常開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證監會的調查尚在進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但公司股價3日“一字”跌停,截至收盤,跌停板封單逾10億股。
“通常,證監會在調查過程中會保持一定的謹慎性,避免對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沖擊。案件調查未完結便披露進展,并直接指出公司涉嫌重大財務造假的情況并不常見。”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敬國律師在接受《大眾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證監會提前披露階段性調查進展,一方面是向市場傳遞監管信號,保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加快調查和處理進程。”
審計機構連續3年“開綠燈”
年報顯示,在被證監會查處重大財務造假的2020年—2023年,東方集團的審計機構一直為大華所。大華所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對公司的年報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直至2024年4月30日,距離公司流動性風險“爆雷”不足兩個月之際,東方集團“踩線”披露了2023年年報,審計機構大華所對該份年報出具了“非標”意見,涉及內容包括東方集團向其控股股東東方有限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金額33.19億元;東方有限在龍江銀行哈爾濱龍騰支行的4.54億元流動資金貸款到期未償還等。
“東方集團的財務造假行為涉及金額巨大且持續時間長,大華所作為審計機構,未能在前期審計中發現這些問題,存在明顯的審計過失。”趙敬國律師指出。
涉多起財務造假被處罰
對于剛剛恢復證券服務業務僅3個月的大華所來說,此次東方集團財務造假一案或使其再遭重創。
資料顯示,大華所創立于1985年,是國內最具規模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之一,任職的注冊會計師一度達到1000余名,常年服務的客戶有10000余家。在中注協發布的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中,大華所位列第十名。
然而,這樣一家歷史悠久、資歷深厚的審計機構,近年來卻屢屢在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中被查出存在違規行為。
2022年6月,因在東方金鈺2017年財務報表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2017年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風險識別與評估程序不到位等,證監會責令大華所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10萬元,并處以220萬元罰款。2023年3月,因在獐子島集團2016年年度審計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對該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證監會對大華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22.64萬元,并處以245.28萬元的罰款。
2024年5月,在金通靈2017年—2022年財務造假一案中,因大華所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江蘇證監局對大華所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688.68萬元,處以3443.4萬元罰款,并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的行政處罰。此次處罰更一度引發了多家上市公司“排隊解約”現象。彼時,大華所發布聲明稱“深感痛心和慚愧”,并表示,將堅決落實財會監督執業責任,切實履行資本市場“看門人”職責。
隨著監管的逐步趨嚴,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查處力度的加大,大華所暴露出的問題卻越來越多。
2024年12月,因在光莆股份2022年年報審計項目執業中未勤勉盡責,廈門證監局決定對大華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因在對東方通2022年度財報的審計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大華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2025年伊始,因在華鐵股份2019年—2021年財報審計時未勤勉盡責,審計報告存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大華所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452.83萬元,并處以905.66萬元罰款。
證監會:“讓造假者付出慘痛代價”
Wind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大華所共擔任滬深京超100家上市公司的財報審計工作。長江電力、海螺新材等公司已相繼宣布擬續聘大華所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
隨著東方集團重大財務造假案的調查推進,大華所的證券服務業務是否已受到影響?經過此前6個月的暫停證券服務業務后,所里的注冊會計師是否存在流失情況?目前已簽約2024年年報審計工作的A股上市公司有哪些?帶著上述疑問,記者向大華所發去了采訪提綱,截至發稿,對方并未回復。
趙敬國律師對本報記者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大華所可能再次被暫停證券服務業務,并被處以高額罰款。如果調查結果表明大華所存在嚴重失職或故意隱瞞問題,不排除其被吊銷執業資格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在對東方集團調查進展的通報中,證監會指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將從嚴從快查處各類造假行為,強化行政、民事、刑事立體追責。對于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將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堅決出清此類“害群之馬”,讓造假者付出慘痛代價。
“證監會在即將進入年報密集披露期前通報東方集團的財務造假調查進展情況,有其深意。”有資深市場人士分析認為,“對于那些該退不退的上市公司和為其服務的中介機構,是個震懾,警告其不要妄圖通過財務造假等手段來蒙混過關。” 記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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