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億元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 兩家揚州上市公司收警示函
1月15日晚間,揚州金泉(603307)和蘇奧傳感(300507)兩家揚州的上市公司均公告,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1月16日,揚州金泉和蘇奧傳感股價分別下跌1.36%、0.31%。
警示函顯示,經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間,揚州金泉合計受讓關聯方蘇奧傳感持有的15000萬元大額存單,交易價款為本金加應計利息共計15326.61萬元,占揚州金泉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50%,占蘇奧傳感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7.88%,但兩家上市公司均未對該項關聯交易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遲至2024年11月28日才進行審議、披露。
在此事項中,揚州金泉的董事會秘書趙仁萍和蘇奧傳感的董事會秘書方太郎作為直接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主管人員,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因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兩家上市公司及其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同時,兩家上市公司均在公告中表明,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記者注意到,揚州金泉在2024年11月28日晚間披露的《關于補充確認關聯交易的公告》中表明,因蘇奧傳感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宏慶先生為公司的董事、總經理,故本次受讓構成關聯交易。公司本次受讓蘇奧傳感大額存單產品主要是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閑置自有資金。本次公司受讓大額存單的關聯交易,按平價受讓,定價合理、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對于本次關聯交易未能及時履行相關程序事項的原因,揚州金泉解釋道,主要系公司相關部門對銀行大額存單產品轉讓機制的理解偏差,中國銀行在接收到蘇奧傳感轉讓需求時即在市場尋求意向承接客戶并負責完成轉讓承接,公司在知悉該事項后有意受讓。根據中國銀行大額存單業務流程要求,大額存單轉讓需轉讓方與受讓方直接轉賬交易,公司受讓上述大額存單時,僅將其視為銀行存款類產品,鑒于轉讓方為蘇奧傳感,此筆業務應作為關聯交易補充追加披露。
那么,為何兩家上市公司均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這是否太巧了?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揚州金泉,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故意不披露的情形,公司內控發現沒有披露后就及時披露了。之前操作的問題與生產經營無關,對后續經營不會產生影響。
記者 陳慧 實習記者 孫瑋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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