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從快查處違規行為進行時 莫高股份董事長內幕交易被罰150萬元
證監會從嚴執法力度加大。6日,莫高股份(600543)披露公告稱,公司董事長杜廣真近日收到青海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從事內幕交易,青海證監局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19.94萬元,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處罰從立案調查到處罰落地僅用了約兩周時間。
董事長內幕交易被罰150萬元
2024年4月22日,因2022年度業績不達標而被“披星戴帽”的莫高股份明確將推動并購重組確定為避免退市風險警示的措施之一,并成立了資本運營工作組,由董事長杜廣真任組長。
經多渠道尋找重組標的及考察,2024年6月19日,杜廣真經介紹添加皓天科技董事長薛某的微信,隨后前往皓天科技與薛某見面商議收購事宜,并向公司第一大股東甘肅省農墾集團口頭匯報了皓天科技有關情況;此后,公司陸續聘請中介機構赴皓天科技開展盡職調查,簽署《投資意向協議》《保密協議》,明確擬籌劃收購皓天科技控制權相關事宜,并于8月14日簽訂《重大資產重組進程備忘錄》。2024年8月29日,莫高股份發布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以支付現金及增資相結合的方式獲取皓天科技51%的股權。
根據《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此次并購重組事項屬于“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開前屬于《證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4月22日,公開于2024年8月29日。杜廣真作為內幕知情人,卻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通過“范某村”證券賬戶買入和賣出“莫高股份”14.65萬股,獲利19.94萬元。
對此,青海證監局指出,杜廣真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決定沒收杜廣真違法所得19.94萬元,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嚴懲“關鍵少數”內幕交易行為
“此次對莫高股份董事長的處罰可以看作是監管層對違規行為‘從嚴從快’的態度。”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敬國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是處罰力度較大,沒收了其全部非法所得19.94萬元,這表明監管層不允許其從違法行為中獲得任何利益;相對于其非法獲利來說,150萬元的罰款金額較高,體現了對其違法行為的嚴厲懲處。二是處罰速度較快,從立案調查到下發處罰決定書僅用了約兩周時間,這與以往一些案件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的調查相比,明顯加快了辦案速度。此外,監管層迅速將處罰結果進行公示,增強了市場透明度,讓投資者和其他市場參與者能夠及時了解相關情況。”
近年來,對于“關鍵少數”的違規行為,證監會始終秉承“嚴厲懲治”的監管態度。
在《2024年上半年證監會行政執法情況綜述》中,證監會指出,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內幕交易行為通過提前獲取消息竊取本屬于廣大投資者的盈利機會,證監會堅決“出重拳”懲戒。將一以貫之全面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交易類違法,助力維護市場定價功能正常發揮。嚴厲懲治“關鍵少數”利用身份優勢操縱股價、內幕交易。
趙敬國表示:“此次對莫高股份董事長的快速處罰,是監管層落實這一態度的具體體現,旨在通過嚴厲的處罰措施,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記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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