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候選名單出爐 紫天科技、卓朗科技等20家公司“上榜”
強本強基提高質量
今年4月,《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國九條”)出臺,這是繼2004年、2014年兩個“國九條”之后,又時隔10年,國務院再次出臺資本市場指導性文件。
與前兩個“國九條”相比,新“國九條”充分體現了資本市場的政治性、人民性,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對資本市場工作的全面領導,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投資者是市場之本,上市公司是市場之基。新“國九條”強調要堅持穩為基調,要強本強基,嚴監嚴管。
“強本”,就是要把保護投資者貫穿于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執法全過程,要把強監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化的軌道上不斷完善監管、加強監管,對各類證券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從嚴打擊,切實維護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
“強基”,要求企業要扛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第一責任、主體責任,要有良好的治理、穩定的回報或者可以期待的成長性。大股東、實控人和管理層要牢記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要有姓“公”的意識,對公眾負責,持續提高投資價值。
由《大眾證券報》舉辦的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評選活動,今年已經進入第十四個年頭。我們將一如既往積極踐行政治性、人民性和專業性要求,辦好評選活動,為推進資本市場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竭盡全力。
張世斌
為了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權益,助力安全、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建設,自11月16日起,由《大眾證券報》舉辦的第十四屆(2024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評選活動正式啟動,同時向廣大讀者征集黑榜公司候選名單。根據征集結果并征求專家意見,共有20家上市公司入圍候選名單。本次活動采用讀者推薦和專家評選相結合的方式,將在明年1月份最終評選出“2024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
紫天科技(300280)
>>>上榜理由:拒不配合監管 遭立案調查卻不披露
公司全稱:福建紫天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今年5月起,在收到深交所的年報問詢函后,紫天科技董事長(代行董秘)宋慶便先后以個人身體不適、不負責具體回函工作等為由拒絕與深交所進行實質性溝通。深交所、福建證監局相繼對信披事項表示高度關注,公司三位獨董亦向公司發去《督促函》,建議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內控制度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對此,公司不但未進行整改、及時對問詢函進行回復,反而在信披方面再度“擺爛”,累計13次延期回復深交所的年報問詢函。
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并于9月6日向公司下發《調查通知書》和《立案告知書》。9月7日,深交所對紫天科技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按照相關規定,立即就相關事項履行信披義務。
直到10月28日,紫天科技才披露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和涉嫌拒絕、阻礙執法,以及LIXIANG(李想)、宋慶、李琳涉嫌拒絕、阻礙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LIXIANG(李想)、宋慶、李琳進行立案。
*ST卓朗(600225)
>>>上榜理由: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或被強制退市
公司全稱: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公司通過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虛構服務器、軟件和系統集成服務銷售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如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7條、第9.5.8條,如公司后續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公司將申請停牌。
*ST美訊(600898)
>>>上榜理由:“財務造假+欺詐發行”被罰逾2100萬元
公司全稱:國美通訊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國美通訊2020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國美通訊2020年度參與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關聯方開展的蘋果手機、康佳彩電、華為手機貿易業務,該貿易業務存在合同閉環和資金閉環,為虛假的購銷業務。國美通訊通過虛假貿易業務虛增2020年度營業收入57823.56萬元、營業成本57459.25萬元,分別占當年營業收入的61.53%、營業成本的62.18%。國美通訊2021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等會計處理不當。2023年4月29日,國美通訊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提示性公告》,對2021年度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并追溯調整。2021年國美通訊凈利潤錯報金額為1962.98萬元,占當期報告記載的凈利潤比例為38.35%。
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虛假貿易業務收入數據,公司2020年1月至9月確認的虛假貿易業務收入為57823.56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86.21%。2021年3月證監會批準了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申請,即向控股股東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定向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16560.01萬元,募集資金主要用于京美電子智能終端生產線改造項目。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
因此,證監會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156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7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有3人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未名醫藥(002581)
>>>上榜理由:存在多項嚴重信披違規行為
公司全稱:山東未名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8月1日,未名醫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存在多項嚴重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為。
經過調查,未名醫藥的信披存在兩項問題:一是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非經營性關聯交易。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間,潘愛華作為未名醫藥實際控制人,指使未名醫藥向關聯方劃轉資金,并對相關交易進行隱瞞,導致未名醫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二是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進展。
需要提及的是,上述非經營性關聯交易的累計發生額約為9.54億元。其中,有兩筆關聯交易值得關注,第一筆是未名醫藥下屬子公司通過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等方式,為潘愛華實控的北大未名償還4.2億元的債務。第二筆是2018年2月,廈門未名醫藥以預付采購款名義,通過相關公司銀行賬戶,向股東王和平銀行賬戶轉入1800萬元。
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未名醫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10萬元罰款。此外,三名主要責任人被處以超百萬元罰款及市場禁入措施。
ST錦港(600190)
>>>上榜理由:年報虛假記載被處罰后又被立案
公司全稱: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11月1日晚,公司發布關于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經查,錦州港為了做大收入和利潤、滿足銀行貸款需求,與大連和境貿易有限公司、上海銀鴻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2018年至2021年,錦州港與上述公司開展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ST錦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6名相關負責人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其中,徐健、劉輝作為公司的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由于違法行為惡劣,違法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10年以上市場禁入措施。
年報虛假記載被處罰后,ST錦港又被立案調查。11月1日晚,公司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司股東西藏海涵交通發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此外,公司還收到公安機關及相關人員家屬通知,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錦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原副董事長兼總裁劉輝先生、原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李挺女士、原董事長徐健先生、原董事鮑晨欽女士、副總裁寧鴻鵬先生及副總裁曹成先生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晨鳴紙業(000488)
>>>上榜理由:公司債務逾期且大規模停產
公司全稱: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11月19日晚間,晨鳴紙業披露《關于公司部分債務逾期暨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公告》,截至11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計逾期的債務本息金額合計18.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91%。公司為子公司相關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對應逾期金額為5.74億元,約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44%。公司及子公司累計被凍結銀行賬戶數量為65個,占公司及子公司銀行賬戶總數的8.47%,被凍結銀行賬戶中的凍結金額累計6483.7萬元。
三季度以來,公司主要產品價格特別是白卡紙價格持續走低,公司經營虧損嚴重,疊加部分金融機構壓縮公司貸款規模,導致公司流動資金緊張。為減少虧損,公司壽光基地1條白卡紙生產線、1條文化紙生產線和1條銅版紙生產線,湛江基地化學漿生產線、1條文化紙生產線和1條白卡紙生產線,江西基地及吉林基地臨時停產,停機漿、紙產能703萬噸,占總產能的71.7%,影響月度漿紙產量約58萬噸、紙銷量約35萬噸。
*ST鵬博(600804)
>>>上榜理由:連續十年年報造假
公司全稱:鵬博士電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3月28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查明,公司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2012年至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楊學平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罰款,其中,對其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其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崔航、呂衛團、王鵬、陳曦、劉杰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孫向東、陳剛、何云、林楠、武惠忠、王嵐、李麗琴、李煒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另外,對楊學平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崔航、王鵬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ST嘉寓(300117)
>>>上榜理由:官司纏身 涉案金額巨大
公司全稱: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情況概述:今年11月22日,*ST嘉寓發布公告,2020年9月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共1734件,涉訴金額共計約32.68億元。其中,撤訴案件168件,撤訴金額共計約36500.65萬元;已決訴訟案件1269件,金額共計約159969.28萬元(其中248件已執行完畢或已勝訴,金額共計約30688.16萬元);未決訴訟(指已經立案尚未形成生效判決或尚未達成和解的案件,含正在審理及尚未開庭案件)案件297件,金額共計約130356.20萬元。
復旦復華(600624)
>>>上榜理由:連續五年隱瞞負債虛假平賬
公司全稱:上海復旦復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復旦復華于8月5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前的3月18日,復旦復華收到上海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2013年至2017年間,復旦復華為解決參股公司上海高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復華中日醫療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對公司的歷史宕賬,賬外累計向公司建筑承包商舜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借款7500萬元,虛假平賬,其中2000萬元債務于2023年11月已被生效司法裁判文書確認,5500萬元處于訴訟程序。2023年6月,復旦復華根據一審判決書,計提2000萬元預計負債,全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上海證監局認定,復旦復華上述隱瞞負債、虛假平賬、不當會計確認等行為,導致公司披露的2013年至2023年期間的定期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決定對復旦復華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普利制藥(300630)
>>>上榜理由: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
公司全稱: 海南普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今年7月7日,普利制藥披露,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普利制藥立案。公司表示,證監會的調查尚在進行中,若后續經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公司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
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普利制藥及相關當事人此前收到海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今年4月,普利制藥還收到海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海南普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海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普利制藥2021年、2022年年報中營收、利潤等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要求其對相關年度營收、利潤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自查,隨后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11月26日,深交所下發對普利制藥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深交所對普利制藥及公司多位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批評的處分。
同德化工(002360)
>>>上榜理由: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公司全稱: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今年8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同德化工被證監會立案。11月20日,同德化工收到山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2023年8月30日,同德化工與廣東宏大簽署《關于轉讓清水河縣同蒙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框架協議》,約定上市公司擬將其持有的同蒙化工100%股權全部轉讓給廣東宏大或廣東宏大指定的第三方,轉讓價格為2億元。同日,同德化工與廣東宏大簽訂《質押合同》,辦理了同蒙化工100%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收取廣東宏大1.2億元履約保證金。
8月31日,同德化工決定終止與廣東宏大的股權轉讓交易。2023年9月4日至9月9日,同德化工向廣東宏大發送《協議終止通知函》并辦理了退回履約保證金等事項。
此次股權轉讓事項引發同德化工與廣東宏大的民事訴訟。2024年7月8日,內蒙古呼和浩特中院一審判決,駁回雙方的訴訟請求,《民事判決書》載明,《框架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且已經在2023年9月4日解除。
山西證監局指出,同德化工此次轉讓同蒙化工100%股權預計產生利潤1.77億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利潤的96.15%,屬于《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三項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重大事件,但同德化工未按規定披露前述框架協議有關信息,直至2024年1月30日發布《關于公司收到民事訴訟傳票的公告》時,才予以提及。
ST新亞(002388)
>>>上榜理由:因年報虛增利潤被“ST”
公司全稱:新亞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據告知書載明的內容,今年1月10日,新亞制程曾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新亞制程及其時任實控人、董事徐琦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有兩點:一是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二是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導致相關定期報告虛增利潤總額。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日海智能(002313)
>>>上榜理由:“摘星脫帽”后九個月又被立案調查
公司全稱: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2024年8月2日晚間,公司公告稱,于當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此前,深交所已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認定公司在重大訴訟和仲裁未及時披露等方面存在違規事實。在公告披露后的首個交易日(8月5日),公司股價“一字”跌停。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才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2023年7月,日海智能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過一次。“摘星脫帽”后至今不過九個月時間,公司又被立案調查。
11月30日,公司公告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深圳中院對李琪、徐周等22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在本案中,上述22名原告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金額為2112.15萬元(含部分原告變更訴請標的金額),一審法院判決公司應當向原告支付的賠償金額合計為1014.65萬元。
ST廣物(600603)
>>>上榜理由:偽造交付資料虛增收入
公司全稱:廣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10月12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廣匯物流通過偽造交付資料等方式提前確認房地產業務收入,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導致廣匯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2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8.94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57.65%,虛增營業成本20.1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22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8.52%; 2023年半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65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9.23%,虛增營業成本1.9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559.78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98%。
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楊鐵軍等9位時任高管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至25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楊鐵軍還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ST先河(300137)
>>>上榜理由:多項違規致股票被“戴帽”
公司全稱:河北先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根據ST先河11月30日披露的《公司及相關方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經查明,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投資結構性存款產品事項。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90萬元罰款。
控股股東清利新能源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基本情況”部分存在虛假記載;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本次權益變動相關協議的主要內容”部分存在重大遺漏。河北證監局決定對清利新能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李玉國2022年4月6日至5月4日期間,就收購先河環保事宜,與清利新能源除公開披露的3份協議外,還簽署了《股份轉讓意向協議》等5份協議,對股份轉讓價格和表決權委托事項進行了補充約定,但其未披露上述5份協議,存在重大遺漏。河北證監局決定對李玉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因沈超作為先河環保時任董秘、財務總監,陳榮強作為時任董事、總經理,知悉先河環保上述違法行為,仍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2022年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違反《證券法》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沈超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陳榮強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根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公司股票自11月12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先河環保”變更為“ST 先河”。
上實發展(600748)
>>>上榜理由:連續六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公司全稱: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4月10日,上實發展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實發展涉嫌違法的事實包括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上實發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公司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實龍創應收類賬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風險而發生經營業績虧損,但上實發展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臨時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項。
2016年至2021年,上實龍創時任董事長曹文龍組織、授意、默許相關人員通過虛構合同、虛增業務實施進度、實施空轉自循環貿易等方式,虛增上實龍創2016年至2021年收入、利潤金額,導致上實發展2016年至2021年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收入47.2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14億元。
ST摩登(002656)
>>>上榜理由:三項信披違規受處罰
公司全稱:摩登大道時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2月26日晚間,ST摩登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三項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及時披露股權投資重大損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報。
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580萬元罰款;對林毅超給予警告,并處以260萬元罰款;對魏勇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罰款;對翁文芳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陳凱敏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以上擬罰款金額合計1120萬元。
ST智知(603869)
>>>上榜理由:3年虛增收入逾10億元
公司全稱: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11月25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新智認知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至2021年,新智認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新智認知數據服務有限公司、新智認知數據運營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與深圳達闥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開展系統集成、產品銷售業務時,在部分項目合同未實際執行,產品未真實流轉交付的情況下確認收入,相關銷售業務回款不真實。上述行為造成新智認知2019年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中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數據虛假記載。
其中,2019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8.8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比例為27.34%,虛增利潤總額9971.69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比例為43.70%;2020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814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比例為5.80%,虛增利潤總額1768.34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比例為26.34%;2021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882.55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比例為7.35%,虛增利潤總額1405.58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比例為159.81%。
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5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至430萬元不等的罰款。
ST浩豐(300419)
>>>上榜理由:隱瞞業務實質虛增營收被罰
公司全稱:北京浩豐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11月6日,公司公告稱,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高慷,時任董事、總經理李繼宏,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申暢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浩豐科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0年,浩豐科技與富通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電子有限公司、北京華航無線電測量研究所、中電科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統裝備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開展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上述業務實質為資金融通業務,浩豐科技在上述業務中實際只履行墊資義務,并收取固定利息。浩豐科技未正確核算上述業務,虛增2020年度營業收入7312.85萬元,占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的11.43%,導致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浩豐科技時任董事、總經理李繼宏,將案涉資金融通業務引入公司,并負責具體實施,故意隱瞞業務實質。時任董事長高慷,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申暢,未充分關注案涉資金融通業務的商業實質。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
海通證券(600837)
>>>上榜理由:多項保薦業務領罰單
公司全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情況概述:今年以來,海通證券連續收到多張罰單,涉及沃得農機、中核鈦白、格力地產、科利德等IPO項目或其它事項。
4月19日,海通證券等參與中核鈦白實控人違規套利的處罰方案公布,海通證券被罰沒約776萬元。5月8日,上交所發布的一份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因海通證券在保薦科利德上市的過程中,存在“保薦核查工作履職盡責不到位”和“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對其及2名保薦代表人予以通報批評。
此外,海通證券還披露了兩起重大訴訟、仲裁案件。一起是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涉及金額5.98億元,目前處于二審階段。另一起為民間借貸糾紛,涉資3000萬元,已有一審判決,海通證券子公司需償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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