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例!*ST鵬博連續收到獨董督促函 監督關口“前移”顯效力
本報訊(記者 劉揚) 在資本市場監管持續升級的背景下,A股市場出現首家短時間內連續兩次收到獨立董事督促函的上市公司。
6月5日,*ST鵬博(600804)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獨董何云、林楠、武惠忠共同提交的《獨立董事督促函》。三位獨董指出,注意到公司發布的《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告》《關于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及2023年度審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且存在多重風險警示,包括內部控制審計否定意見、實際控制人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違規擔保、連續虧損等問題。同時,公司還面臨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以及青島證監局的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此外,三位獨董要求董事會和管理層立即采取包括及時回復監管問詢函、加強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清欠占用資金、改善財務狀況、信息披露和股東溝通、提升透明度與投資者關系管理、回應獨立董事的工作提示和建議、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則共八方面措施。
4月24日,*ST鵬博首次收到獨董督促函。與首次督促相比,三位獨董此次的態度顯得更為堅決。4月24日的督促函顯示“懇請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高度重視這些問題”,6月5日的督促函顯示“要求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立即行動”。
根據Wind統計,今年以來,已有35家上市公司收到獨立董事的督促函,直指上市公司財務及內控等領域的敏感問題,要求上市公司相關主體積極整改。這有賴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迎來重大改革,將監督關口“前移”,增加了獨立董事在年報披露等關鍵領域監督的話語權,還為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與專業性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確保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發揮“參與決策、監督制衡、專業咨詢”的作用。
“獨董新規下,此前獨董‘蜻蜓點水式履職’現象有所改善,但仍需要進一步完善。比如,由于缺乏保險保障,獨董履職時更多關注自身利益是否會受到影響,而非以議案是否會對公司或中小股東利益造成損害為出發點。”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5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獨董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未來仍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司法部門、相關部委、行業自律協會等共同推動。值得注意的是,獨立董事制度的有效發揮,更依賴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在健全提升獨立董事履職效能的長效機制方面,可引入聲譽機制等,建立獨立董事履職評價獎懲機制并與人才庫和誠信檔案相關聯,更好地發揮獨立董事作用。”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