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首單GDR終止案例出現 未來融資規模仍會呈結構性上升
1月9日,福斯特公告稱,公司于1月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事項。
這是繼愛旭股份后,第二個宣布終止在瑞士上市計劃的中國光伏企業。此外,這也是2024年首單GDR終止案例。
2021年年底,證監會拓寬了“滬倫通”業務范圍,并開始將歐洲市場拓展至瑞士、德國。2022年以來,境內上市公司選擇GDR方式進行再融資、海外融資出現明顯提速。瑞交所正逐漸成為上市公司發行GDR的首選之地。2023年3月31日,《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配套指引文件正式實施,新規對境內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上市活動統一實施備案管理,明確境內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發行上市證券的適用情形,境外上市的渠道進一步暢通。
盡管政策上持續支持,但GDR終止案例頻頻發生。比如,2023年9月12日,天味食品公告稱終止GDR發行事項。2023年12月23日,芯原股份發布關于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事項的公告。根據Wind統計,除了上述4家公司,截至目前,還有牧原股份、天味食品、天能股份、赤峰黃金、杰瑞股份、伯特利、魚躍醫療、捷佳偉創等公司終止了GDR計劃。
從公開披露的信息來看,大多數企業都提及“基于國內外市場形勢變化,綜合考慮自身因素作出終止決定”。
值得關注的是,為更好規范上市公司境外發行GDR行為,2023年5月中旬,證監會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6號: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指引》,對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GDR的定位、申請程序、規則適用、材料要求等作出規定,明確將GDR境內新增基礎股票的發行納入注冊管理,并由交易所參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程序進行審核。同年7月中旬,滬深交易所修訂發布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明確境外發行上市GDR應當符合的條件,明確GDR對應新增基礎股票發行上市申請的審核安排,加強全過程信息披露監管。
“GDR新規發布后,終止案例出現增加。相較于之前的GDR發行材料,監管對申請材料,尤其是與募集資金相關的部分有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比如,關于GDR認購對象的‘穿透’信息、收益互換和延長跨境轉換期限等事項,GDR指引采用了不同于以往監管規則的差異性表述,明確了‘披露’和‘穿透’等要求。所以上市公司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也在預期之內?!?0日,一位市場人士分析認為,從國際化融資這個角度來說,在歐洲市場發行GDR將是很多企業,尤其是進行國際化發展企業的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展望2024年,GDR整體的融資規模還會呈現出結構性上升的格局。
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截至2024年1月10日,剔除終止發行的企業,已有23家A股上市公司在英國或瑞士成功發行GDR。其中,6家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17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從GDR發行上市日期來看,2023年有9家A股公司成功發行GDR,2022年有10家,2020年有3家,2019年有1家。從上述已發行GDR的企業來看,鋰電產業鏈等已在海外布局的上市公司居多,其目的在于擴大出海版圖。
記者 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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