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沖擊IPO,一邊忙著財務造假 保薦人國金證券沒有錯?

致力于人工智能產品研發和行業實戰應用的羅普特(688619)近日陷入輿論風波,起因竟是公司公然財務造假。
2023年10月的最后一天,廈門證監局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羅普特的違法行為告知天下:2020年12月、2021年,羅普特及其全資子公司羅普特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西省、貴州省、江蘇省等地的多個項目,與客戶簽訂6份共計約為3.9億元的供貨協議。但在對這些項目進行收入確認時,羅普特是以發貨經客戶驗收時點為標準,屬于提前確認收入。
通過上述方式,僅2020年,羅普特就虛增營業收入2.14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34.65%;虛增利潤總額1.46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比例高達81.21%。
根據招股說明書(注冊稿),羅普特2020年上半年的凈利潤僅有121.79萬元。但在提前確認收入后,公司凈利潤的數據一下子來到了1.58億元。最終經過更正,羅普特2020年的凈利潤數據停留在3485.85萬元,降回到2017年時的水平。
對此,監管層重拳出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合計領罰1600萬元,12名相關責任人員被出具警示函。
隨著處罰落地,A股市場的投資者一邊對頭頂“科創企業”光環的羅普特大失所望,一邊感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違法成本之低”,僅僅是“罰款1600萬元,和給12名高管發了警示函”。
更有投資者喊話“保薦機構國金證券居然毫發無傷,保薦人沒有任何處罰,連財務審計機構、會計師事務所也沒事”,認為不合理。
國金證券(600109)和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所以卷入輿論漩渦,外界的主要觀點有二:一是因為羅普特的上市注冊成功時間是在2021年1月20日,上市日期為同年2月23日。在此期間,專業保薦機構和審計機構是否切實履職盡調?二是因為直至公司因信披違法領罰,行督導之職的國金證券為何毫無察覺?
其實,就在羅普特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告中,公司就曾預計2020年可實現歸母凈利潤1.15億元至1.5億元,較2019年增長約為10%至50%。這一數字與2020年實際凈利潤差距巨大。對此,國金證券保薦代表人王學霖、阮任群表示已進行核查,并確認這份招股說明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據悉,國金證券保薦此單獲利近70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帶著有“瑕疵”的財務數據上市后,羅普特還是沒能瞞過一些二級市場的聰明投資者。雖然公司股價在上市首日一度沖高至41.94元/股,但隨后就是一波近37%的下挫,上市僅半年多,其股價就宣告破發。后幾經調整,眼看羅普特股價在2023年年初有了起色,又在5月收到了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
但也有投資者被羅普特亮眼的財報蒙蔽,遭受了損失。鑒于公司已被行政處罰,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凡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間買入羅普特股票且有持倉,無論在2023年5月18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
記者 陳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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