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違規受罰公司環比降近五成
據Wind統計,8月份有90家公司違規受罰,較7月份違規數量(179家公司受罰)環比大降49.72%。其中,ST股有22家,占比達到28.89%。不過,相比7月違規受罰金額卻是“有增無減”。8月份12家公司累計被罰2810萬元,較7月份違規受罰額度(11家公司累計罰金2394萬元)環比增長17.38%。
12家公司累計被罰2810萬元
從違規情況來看,8月份有90家公司因為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等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交易所等主管機關下發了相關處罰。
具體來看,違規受到罰金處罰的公司有12家,累計罰金為2810萬元。違規類型包括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項、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或其他問題;開出的處分涉及罰款、警告、責令改正、行政處罰。
個股方面,8月25日,羅普特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0年、2021年,羅普特涉嫌通過提前確認項目收入,虛增2020年營業收入2.14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34.65%,虛增2020年利潤總額1.46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81.21%;虛增2021年營業收入1.12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5.42%,虛增2021年利潤總額2074.74萬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0.41%;虛減2022年利潤總額7310.09萬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絕對值的30.84%。
證監會根據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羅普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罰款。
ST股違規占比近三成
本月受罰的公司中,ST股有26家,占比當月違規公司數量的28.89%。其中,ST星星日前披露稱,公司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情況,致其2019年年報和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具體來看,2019年與2020年,ST星星相關子公司等通過虛構銷售業務,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38381.66萬元、319217.90萬元。
此外,公司相關子公司等還通過虛構租賃和加工業務的方式,分別在2019年與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5519.36萬元、6581.32萬元。在調節營業成本方面,ST星星相關子公司等還通過虛構采購、與供應商約定虛假折扣的方式進行調節。ST星星2019年和2020年對星星觸控及星星精密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所依據的財務基礎數據錯誤,導致少計提商譽減值損失。
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ST星星給予警告,并處60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合計處1960萬元罰款。
另外,*ST美盛8月30日公告稱,因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情況、未按規定披露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被司法凍結情況等,浙江證監局擬對公司和公司實控人趙小強作出行政處罰。
對此,上海一證券維權律師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已明確取消前置程序,投資者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損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索賠損失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及傭金損失。”記者 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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