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39家公司推進GDR發行 上市公司海外融資有望提速
本報訊(記者 劉揚)多家公司加入GDR發行大軍。12月22日,東方盛虹公告,證監會核準公司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所對應的新增A股基礎股票不超過4.35億股,按照公司確定的轉換比例計算,GDR發行數量不超過4349.27萬份。本次發行價格區間已確定為每份GDR18.05美元至18.48美元。
同日,杭可科技公告稱,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事宜獲得證監會核準批復。證監會核準公司發行GDR所對應的新增A股基礎股票不超過4051.33萬股,按照公司確定的轉換比例計算,對應的GDR發行數量不超過2025.67萬份。
此前一日,星源材質亦公告表示,公司于近日收到證監會批復,核準公司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所對應的新增A股基礎股票不超過1.28億股,按照公司確定的轉換比例計算,對應的GDR不超過2561.64萬份。
根據Wind統計,今年以來已有包括杭可科技、星源材質、天味食品、方大炭素、國軒高科、杰瑞股份、盛新鋰能、愛博醫療、牧原股份、東威科技、天順風能、中鼎股份、永太科技、華友鈷業、中控技術、東方財富等在內共計39家公司發布關于公司發行GDR的相關公告。
2021年12月,證監會發布《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對外將GDR發行目的地從英國拓展至瑞士、德國,對內將上市公司范圍從上交所拓展至深交所,并在CDR發行中引入融資功能;今年3月,滬深交易所發布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暫行辦法,隨著瑞交所首批A股上市公司發行的GDR上市,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再提速。
“通過在境外發行GDR,A股上市公司無需在境外直接發行股票即可獲得融資。GDR相對定增、A+H股上市等融資方式具備獨特優勢:項目周期較短;審核要求較寬松;發行估值不會大幅折價;發行對象更廣泛,引入境外投資者有利于企業實現出海愿景;融資幣種更豐富;資金用途更靈活;公司治理成本影響較小。此外,GDR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ADR更寬松,瑞交所甚至設置了部分豁免規定。”華泰證券研究所策略團隊分析師王以分析認為。
此外,王以表示,短期來看,GDR發行后正股有明顯的負超額收益和正向流動性效應。長期來看,發行GDR均為行業內優質標的,投資性價比凸顯。同時,GDR發行有利于國內上市公司拓寬融資渠道、改善股東結構、對標海外估值,為開展海外業務的融資和渠道開發提供便利,有利于中長期公司價值提升;對于境外投資者,GDR在陸股通和QFII之外提供了更為便捷的配置中國權益資產的渠道。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