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募投項目延期未及時信披 大洋生物收警示函
由于募投項目延期未及時信披,大洋生物(003017)及公司董事長、董秘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募資中3億元被拿去買理財
2020年10月,大洋生物登陸A股市場上市。根據招股說明書,公司募資凈額3.83億元擬投向“年產2.5萬噸碳酸鉀和1.5萬噸碳酸氫鉀項目”、“含氟精細化學品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其中,“年產2.5萬噸碳酸鉀和1.5萬噸碳酸氫鉀項目”的原定開工時間為2018年10月,“含氟精細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原定開工時間為2019年1月。
就在募集資金到賬的第二個月,2020年11月,公司便決定使用不超3億元額度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短期低風險投資產品。2021年度,公司再度通過議案,擬使用不超2.5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截至1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額為2.49億元。
另一方面,公司IPO的募投項目卻遲遲未見進展。中報顯示,“年產2.5萬噸碳酸鉀和1.5萬噸碳酸氫鉀項目”實際開工時間為2020年6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該項目承諾投資金額1.79億元,累計實際投資金額僅為5436.24萬元;而承諾投資金額1.7億元的“含氟精細化學品建設項目”項目累計實際投資金額為零。
公司及董事長、董秘被警示
10月19日,大洋生物披露《延期實施公告》稱,因新冠疫情反復等多種因素影響延緩了試生產的開展,截至9月30日,原定2022年10月底前達到可使用狀態的“含氟精細化學品建設項目”未按募投計劃正常進行,公司擬將該項目的建設期延長至2023年10月。
募資到賬一年有余,資金大部分被拿去買理財,原定募投項目至今卻未按計劃正常進行,大洋生物于11月11日收到了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指出,項目備案顯示,公司“含氟精細化學品建設項目”建設起止時間為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7月26日,公司項目部發起項目信息變更申請,并經總經理批準對該項目進行延期,將項目擬建成時間變更為2023年6月。公司未及時披露項目延期情況并解釋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也未在2021年半年報和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專項報告中說明上述情況。直至10月19日經董事會審議后才予以披露,且披露稱項目將延期至2023年10月,與延期備案的項目建設期間不符。
此外,《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用印審批、項目變更授權審批、三會記錄不規范等情形。對于上述違規行為,證監局決定對大洋生物、董事長兼總經理陳陽貴、董秘徐旭平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月初,公司再度將合計1.79億元的閑置募投資金用于購買了掛鉤型結構性存款,上述存款到期日最晚為2022年2月。
三季報顯示,今年1-9月,公司實現主營收入5.68億元,同比上升14.54%;凈利潤6948.58萬元,同比下降10.42%。
一方面業績下滑,另一方面公司卻將募投項目的資金拿去買理財。此次收到《警示函》后,公司會否加速推進項目?理財產品到期贖回后是否仍將續購?帶著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記者致電大洋生物,但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記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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