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被判賠付32名投資者343萬元 索賠訴訟征集仍在繼續
金花股份(600080)自2020年8月6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后,陸續有眾多投資者隨即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日前,法院對部分金花股份索賠案作出一審判決,投資者方面獲勝。
據金花股份9月16日公告披露,公司收到西安市中院寄送的32份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投資者訴訟請求判令被告金花股份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共計約347.63萬元和判令被告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公司承擔賠償責任,賠付金額總計約343.45萬元。
西安市中院認為,金花股份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所稱的非系統性風險對涉案股票價格產生了確定性的影響且與涉案投資者投資損失存在因果關系。因此,法院最終僅僅扣除了較少部分的系統性風險,金花股份索賠案總體判賠比例較高。
目前,金花股份表示對于西安市中院的一審判決不服,決定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按照以往證券訴訟的經驗,一般來說二審改判幾率不大。
劉鵬律師進一步表示,根據一審法院判決認定,公司虛假陳述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已經確定下來,意味著投資者只要符合索賠條件,即可主張索賠,挽回自己的損失。凡是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金花(600080),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目前面臨著易主的局面。9月2日,金花股份公告,金花投資持有的公司6689.77萬股無限售流通股,將被西安中院公開拍賣,該部分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3.63%。緊接著,9月8日晚,金花股份發布公告,西安中院將公開拍賣公司控股股東金花投資持有的公司455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該部分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2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6.37%。如本次股權拍賣最終成交,將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二級市場方面,金花股份股價自2021年3月以來一直保持穩步上漲態勢。截至記者發稿時,股價報收8.83元/股,較前一交易日漲4.62%。據金花股份披露的2021年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歸母凈利潤1686.6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6.98%。
有投資者擔心上市公司股價上漲后無法參與索賠。對此,劉鵬律師解釋,投資者向金花股份提起訴訟,只要滿足索賠區間(時間段)即可參與維權,與現階段該公司股價漲跌無關聯,提起訴訟索賠不會影響投資者現有賬戶的一切正常交易。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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