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印發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本報綜合消息 3月5日,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證券期貨監管規章等立法工作,完善證券期貨監管法律實施規范體系,加強市場基礎制度建設,依法推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證監會于近日印發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對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總體部署。
2021年,證監會擬制定、修改的規章類立法項目合計27件,其中,列入“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18件,列入“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臺的項目”9件。具體包括:一是貫徹落實新《證券法》,做好制度銜接。其中,“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6件,包括:制定《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程序規定》;修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二是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其中,“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9件,包括:制定《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內部控制管理辦法》等。
三是強化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包括“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3件:制定《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證券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措施實施辦法》;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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